山东启动大气污染防治二期行动计划- PM2.5年均改善率不得低于8%
发布时间:2016-05-24
来源:
浏览量:7729
“到2017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改善35%左右,重污染天气持续减少,良好天数逐年增加。”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日前在山东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继全省空气质量过去3年累计改善20%左右之后,山东省大气治理再次发力,全面启动二期行动计划,明确大气污染防治新目标。
目前,山东省17市已围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提炼了五大类4010个项目,投资额逾千亿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将为完成二期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按差别化原则确定各市改善幅度
2013年,山东省政府发布实施了《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为全省跨越8年的蓝天梦想确定了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周杰在发布会上介绍,一期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整体呈现改善趋势。2015年,SO2、NO2、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45μg/m3、41μg/m3、76μg/m3、131μg/m3,较2013年分别下降36.6%、14.6%、22.4%和18.1%。
对于二期行动计划,山东省作了清晰的“注解”。记者注意到,二期行动计划不仅明确了全省及17市四项主要大气污染物的2017年改善目标,还明确了年均改善率,尤其在PM2.5的治理上,要求各市年均浓度改善幅度原则上不能低于8%。
山东省要求,各市按照差别化原则确定具体改善幅度,一期计划期间改善幅度大的市,二期计划期间不能低于全省平均改善幅度;一期计划期间改善幅度小的市,要进一步加大改善幅度。同时,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确保实现重污染天气持续减少,良好天数逐年增加。
实施五大类22项重点任务
结合国家“大气十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十三五”总体要求,山东省提出了深化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等五大类、22项重点任务,涉及项目4010个,估算投资额达1107.77亿元。
山东省要求各市深化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外电入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开展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
深入推进工业污染综合治理,2017年底前,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单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台数达到80%左右。
在备受社会关注的扬尘污染整治方面,山东省要求到2017年底,全省城市、县城规划区规模以上建设工地(含房屋拆除)扬尘防治措施完备率达到98%以上,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达到96%以上。
针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问题,张波指出,由于其管理和治理涉及“车、油、路”多个环节,要从源头上加大治理力度,解决机动车污染问题。
山东省还要求,大力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建立裸露土地绿化长效机制。加快国土绿化和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制定和实施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加快水系、道路、农田等林网建设。
签订新一轮治理目标责任书
为实现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二期行动计划还提出了巩固大环保格局、健全法律法规、理顺环境政策、加强科技支撑、加强监督管理、弘扬环境文化等6项保障措施,要求各市进一步完善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生态补偿、项目限批、干部考核、责任追究5项约束性机制,注重以法治思维、科技创新和市场手段,多元共治破解环境瓶颈问题。
山东省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分解目标、落实责任。省政府将与各市政府签订新一轮目标责任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终身追责,每年对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以法治思维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制定《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面推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出台重点行业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新建项目与环境敏感区之间“绿色屏障”技术规范,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的环境标准、技术规范(指南)体系。
通过完善财税补贴激励政策、深入推进价格改革、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拓宽融资渠道等方式,理顺环境政策,强化市场引导,推动企业加快治污设施提标改造。
在环境监督管理方面,山东省要求各市进一步建立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及大气环境监测体系,研发省、市共用的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完善区域共治、部门联动等环保工作机制,推行独立调查并抓好后督察。健全环保“行政执法、行政问责、刑事司法”有序衔接的监管机制。(转自:中国环境报)